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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20 09:53 发布单位: 教育局人事股 浏览量: 11708 【公开】

  

   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大会提出的“坚决打击教育领域腐败现象,从严查处家长身边、学生身边的微腐败,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求,努力践行“四零”承诺,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学评价、评

职晋级、考核聘用、推优评选、表彰奖励等—切环节,实行师德

—票否决制度。将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从业行为“十严禁”监督执行到位,刚性执行中小学四零”承诺,坚决查处教师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坚定共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微腐败”收到明显结果。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朴课

行为。

    1.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2.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主要包括: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止。

    四、推进措施

    1.全面学习《十项准则》,恪守底线意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县教育大会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十项准则》作为学习、培训的首要教材、履职执教的行为准则,确保学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入心入脑。引导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底线意识,守住师德红线。

     2.明确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统筹部署,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方案,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校(园)要在今年春季开学后,立即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将相关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位教师。每学期都要召开全体教师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要扎实有效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3.建立学校与教师个人承诺制。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教师师德师风管理的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责任制。学校要与全体教师逐—签订拒绝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承诺书,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履约践诺、依法从教(承

诺书样式附后,—式两份,教师、学校各留存—份)。

    4.重要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紧盯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新学期开学前后,坚决查处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微腐败”行为;在寒暑假期间,针对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要将整治教育“微腐败”与中小学“四零”承诺相结合,坚决遏制在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选班干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现象,杜绝递条子、打招呼、走后门等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5.加大教育“微腐败”惩处力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时刻保持对教育微腐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要对微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坚决,—经发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票否决。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6.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监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等,对举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体”的师德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局将加大专项治理的督查力度,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十项准则》学习落实情况、承诺书签订遵循情况等进行抽查和督查,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各校(园)要完善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遇有突发事件或教师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舆情发展,及时着手调查、妥善处置。教育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7.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通过树典型、立榜样把握好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挖掘本学校优秀教师典范,加强典型宣传,讲好师德故事,树立示范标杆,凝聚师德正能量。各校(园)要注意从现有的“四有”好老师、师德先进教师中遴选有代表性的“典型”事迹,继续深入开展优秀师德师风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教育广大教师,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事关教育全局的重大任务,指定专人分管,定期汇报,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真抓真管、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我们要像抓“八项规定”那样抓“十项准则”的贯彻落实,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搞地方保护,对违规教师不处理、轻处理、慢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教育“微腐败”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建立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教师微腐败”行为不按时报告、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拒不处分、拖延处分的,要按照问责机制进行通报约谈;对社会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定期上报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十五日汇总上报本校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及处理结果,对零查处、零上报的学校(幼儿园),教育局将进行约谈。

附件:1.中小学教师拒绝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承诺书

      2.逊克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

      3逊克县教师师德失范查处情况上报信息表

教师师德失范查处情况上报信息表.xls

逊克师德师风监督电话 (教育局).xlsx

逊克师德师风监督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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