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管理中心、体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教体局制定了《全县教体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逊克县《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逊克县教育体育局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师德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是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范围
全县在职公办教师。
三、 主要内容
(一)治理教师违规收受财物等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以“调排换坐”、“选班干”“评优模”等名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利用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礼品礼金的。
(二)治理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或变相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三)治理教师其他失德失范等行为。包括: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 活动;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学生考试、考核评价等宴请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0日-2018年9月10日
五、主要措施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
1.学习师德规范。一是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教师招录准入、职后培训、日常管理全过程;二是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文件精神,引导教师提高认识、规范行为,坚守师德底线。
2.培树师德典型。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积极培树师德典型;二是要把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引导教师自觉学习,自我锤炼,内化升华教师的精神品格。要通过榜样的宣传和弘扬,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
(二)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1.完善考核制度。一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二是做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学年末,将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或违规情况,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一并纳入教师考核档案,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三是考核工作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教体局监督,考核结果装入教师成长档案。
2.强化结果运用。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在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3.加大惩处力度。一是各校要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发现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于发现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文明从教、不廉洁从教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三)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预防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1.建立问题查摆制度。一是广泛自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地、本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党员带头。党员教师特别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查摆自身师德师风问题,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三是加强整改。各学校根据查摆的问题,结合实际,制订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严明纪律约束,形成常态化机制。
2.建立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不良学校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六、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以校长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3.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并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教职工进行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二)加强学习,制定标准,培训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0日)
1.重点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学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
2.开展拒绝有偿家教倡议活动。学校有倡议,教师有表态,学生家长有评价。
3.继续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活动。
4.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广泛征求社会、师生意见,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三)自查自纠,考核考评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1.结合本学校制定的师德师风考核标准,组织广大教职工对自身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查摆和评议。每一位教师要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学校要通过开展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本校教师的师德情况,也可在教师中开展无记名问卷互评,或采用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等形式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根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四)问题处理,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9月10日)
1.各学校要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2.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学校校长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学校实施方案于9月日前上报,学期末前把活动总结报教体局人事股。
(三)完善机制,力求长效。
学校要完善师德教育培训、实践活动、宣传激励、考核监督等制度,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在形式、手段、途径、机制等方面不断改革和创新,努力增强时代感,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领导小组
组 长:宋连玉 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晓岩 纪检书记
成 员:王 平 督导主任
慕贤军 主任科员
牟宗杰 副局长
于洪波 股长
李广文 股长
各校(园)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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