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专项
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一中、职中、二中、民中、车陆、逊河团总支:
现将《关于开展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工作,九月初团市委进行专项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教体团委年终评比内容,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逊克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二0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办公室文件
黑青办发〔2018〕12 号
关于开展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团市(地)委,省直各团委,省直各高校团委:
《入团志愿书》是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部门认定干部基本信息的主要原始依据。目前,很多基层团组织对发展团员工作重视不够、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填写《入团志愿书》的问题较为普遍,既给团组织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也对团员未来成长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根据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时间
第一阶段:2018 年 6 月 1 日—8 月 31 日
第二阶段:2018 年 9 月 1 日—11 月 30 日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
第一阶段:2017 年以后入团的团员
第二阶段:2016 年 6 月—2017 年入团的团员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1. 入团年龄问题。入团年龄是发展团员的首要条件。入团年龄为十四周岁以上,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年满十三周岁、经少先队组织严格的推优程序方可入团。入团年龄不符合规定的, 不承认团员身份。此次重点检查,未满十四周岁入团、十三周岁入团少先队推优程序不规范,以及个别学校不按年龄按年级发展团员的问题。
2. 入团介绍人问题。按规定加入团组织成为团员,必须有入团介绍人。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此次重点检查,入团介绍人身份、履行职责情况,以及个别学校同一批新入团学生互相做入团介绍人的问题。
3. 《入团志愿书》中个人信息填写问题。发展对象要认真 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明确要求。入团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发展对象逐项填写《入团志愿书》,基层团组
织负责人要认真把关。此次重点检查,《入团志愿书》中出生年月、籍贯、民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学籍档案及家庭户口等信息一致,所有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问题。
4. 《入团志愿书》中团组织审批时间问题。团组织审批时间是入团各项流程的关键节点,是判断《入团志愿书》真实性、有效性的依据。团组织审批时间包括团支部大会决议时间、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时间。此次重点检查,团组织审批时间先后顺序是否颠倒、不符合入团审批流程、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批等问题。
5. 《入团志愿书》书写问题。《入团志愿书》填写字迹要 清晰、工整,书写要规范、完整,不允许勾画涂改,且应由本人填写,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此次重点检查,《入团志愿书》填写内容存在涂改、难以辨认、表达不通顺、他人代写等问题。
6. 入团档案材料管理问题。入团档案是团员身份的主要凭 证,是团员管理的重要依据。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 学生团员的由学校团委管理。此次重点检查,基层团组织入团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入团档案日常管理情况。
7. 《入团志愿书》编号问题。为加强团员管理,2016 年起按照团中央要求全省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对团员发展进行总量控制,按发展计划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严格在团员编号号段内发展团员,同时要求使用由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带有团员编号号段的新版《入团志愿书》。此次重点检查,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执行情况、新版《入团志愿书》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市(地)、省直、省直高校团委要加强 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全面组织所属团组织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核查中学以及民办学校等工作基础薄弱的单位。同时,要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2. 要认真整改。各市(地)、省直、省直高校团委要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入团时不满 13 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对《入团志愿书》出现填写错误的,可按级申请更换。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要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填写。
3. 要从严管理。各市(地)、省直、省直高校团委要以开 展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重点面向中学团委书记,定期开展基础团务培训,确保发展团员重点领域的基层组织负责人全面掌握发展团员的规范流程和基本要求。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入团关口,严格入团程序、工作纪律、入团标准,合理调控发展团员比例,切实提高发展团员质量。团省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分批次开展抽查、督查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基层团组织要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适当缩减发展团员名额。下一步,团省委还将对入团的质量等情况进 行重点检查。
各市(地)、省直、省直高校团委于 9 月 7 日前,将第一阶段的核查、整改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12 月 10 日前,将第二阶段的核查、整改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包占全、郭德亮,邮箱:hljtswzzb@163.com,联系电话:0451-53638883。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5 日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办公室2018 年 5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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